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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管理办法

各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县(区)税务局,相关企业:

为推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细落准,激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修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关于转请对研发项目进行鉴定的函》参考模板(适用于税务机关异议鉴定)

      2. 《关于对研发项目进行事前鉴定的申请》参考模板(适用于企业自愿事前鉴定)

      3.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事前)鉴定意见书》参考模板

      4.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专家鉴定意见》参考模板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