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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课题)经费审计要点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技经费审计工作,明确审计依据,我处根据审计工作中发现和总结的问题对审计要点进行了梳理,并制定九大科目及十二大科目《2008年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审计要点》。
  《2008年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审计要点(九大科目)》是依据2002年市科委、市财政局《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制定的;《2008年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审计要点(十二大科目)》是按照2006年财政部、科技部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市财政局的要求重新制定的。新旧两版经费审计要点在实际执行中有交叉,现说明如下:
  1、 课题签订任务书采用十二大经费科目的,参照《2008年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审计要点(十二大科目)》进行审计;
  2、 课题签订任务书采用九大经费科目的,未进行预算评审或按照九大科目预算评审并出具评审结果的,参照《2008年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审计要点(九大科目)》进行审计;
  3、 课题签订任务书采用九大经费科目的,其中经费预算按照十二大经费科目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结果的,此部分经费参照《2008年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审计要点(十二大科目)》进行审计,课题承担单位依据九大科目与十二大科目对照表还原为九大科目建账,事务所按照九大科目出具审计报告。

  附件:
  1、 2008年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审计要点(九大科目)
  2、 2008年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审计要点(十二大科目)
  3、 审计所需资料明细表


                                          市科委条财处
                                       二OO八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