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2008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按文件要求组织申报。
1.申报领域
自然科学类按照如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
哲学社会科学类按照如下5个领域归口申报:1.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语言、文学艺术、历史学;3.经济学(含工商管理);4.政治学、法学;5.教育学、心理学、信息传播。
请在申请书、申请人清单上注明申报领域的具体类别,如“申报领域:语言、文学艺术、历史学(文学艺术)”。
2.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2)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且人事关系必须在我校。
(3)坚持人才、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基地)倾斜。
(4)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5)已获得学校百人初选者经费和杰青后备经费支持的教师优先申报。
3、申报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在10月31日前将申请书电子件发送到Email:xjxdadi@163.com。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