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9年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工作,请在前一段工作基础上,尽快编报2009年度“861”项目投资建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861”项目投资建议计划的编制,由市发展改革委总牵头,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区域内“861”项目的汇总、并经所在市政府同意后上报。省直有关单位按照项目隶属关系,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项目编报工作。 二、2009年度项目编制总体要求、准入条件、投资规模比照2008年执行,对已纳入或计划纳入国家扩大内需安排的项目均纳入“861”项目投资计划。 三、2009年“861”项目计划包括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和储备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是指已进入国家规定报批程序的项目;储备项目,是指处在研究、论证、谋划、策划或概念阶段尚未进入报批程序的项目。计划竣工 项目在年度工作目标中说明。 四、项目名称应使用项目上报、核准、备案、审批文件中的名称,项目建设地点应具体填报到所在市的县、区。 五、由2008年结转至2009年的项目,其项目编号、名称、建设规模和内容等应保持不变,若有变化请在备注栏注明。需要调出“861”计划的项目,应在上报文件中说明原因。 六、新列入2009年“861”计划的项目,请附项目说明材料,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法人、项目概况、目前进展情况等。 各市、有关单位的建议计划(附电子文本),请以正式文件形式于11月16日以前报送到省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办公室。 通知、附表一及附表二可以在“861”网站上下载。 联系人:汪子安 电话: 0551-2602929 钟玉霞 电话:0551-2602944 邮箱:861@ah.gov.cn 特此通知。 附:一、2009年“861”项目投资计划表(结转) 二、2009年“861”项目投资计划表(新增)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