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工业转型升级强基工程的通知
三部门发布通知 减少公交车油价补助 加快新能源车推广 [2015-05-15]
国务院印发《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 [2015-05-08]
文化部:扶持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2015-05-20]
商务部发布“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 [2015-05-20]
税务总局:合规福利性补贴可作工资薪金处理 [2015-05-19]
税务总局出台新措施 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 [2015-05-18]
税务总局:企业固定与工薪发放的补贴将税前扣除 [201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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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工业转型升级强基工程的通知》(工信厅联规函〔2015〕340号),围绕《中国制造2025》重点任务,根据工业强基专项行动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2015年工业转型升级强基工程,主要聚焦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等领域“四基”关键制约环节,重点解决瓶颈问题,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促进产业链整体水平提升。
(一)项目组织方式。2015年工业强基工程项目采用招标方式组织项目,各重点方向部署后,将由第三方招标机构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网》、《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官网》、《中国工业强基网》等网站另行通知发布招标公告。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强基工程专项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单个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将采取设定分阶段目标、分阶段考核、分阶段下达的后补助资金管理模式,根据项目进度和前期目标完成情况分批下达专项资金。
(三)关于优先支持。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内的优势企业优先支持。
(一)项目组织方式。2015年工业强基工程项目采用招标方式组织项目,各重点方向部署后,将由第三方招标机构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网》、《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官网》、《中国工业强基网》等网站另行通知发布招标公告。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强基工程专项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单个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将采取设定分阶段目标、分阶段考核、分阶段下达的后补助资金管理模式,根据项目进度和前期目标完成情况分批下达专项资金。
(三)关于优先支持。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内的优势企业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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