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各 县 (市〉、区发改委〔发统局〕、开发区经 贸局:
根据全市重大项目工程包管理的有关要求,现将省发展 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 的通知》(皖发改高技〔 2015〕28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 、 牵头组织申报有关工程项目
各 县 (市〕、区发改委〖发统局〕、开发区经贸局切实加强重大项目的谋划、组织和实施,结合实际建立本地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负责组织指导有关项目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编制申报方案,积极争取国家的支持。
二、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申报工程项目
请市经信委、卫计委、食药监局、科技局、国资委、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主动与国家、省有关主管部门对接,了解掌握上级政策信息,梳理我市拟申报项目,对口指导有关项目单位组织申报。市发展改革委将积极配合,主动服务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请市直有关部门,各 县 (市〉、区发改委〖发统局〕、开发区经贸局于7 月3 1日前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
联系人:姜 洋 李 萍 ,电话:63538431,63538430。
附件:1.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
根据全市重大项目工程包管理的有关要求,现将省发展 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 的通知》(皖发改高技〔 2015〕28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 、 牵头组织申报有关工程项目
各 县 (市〕、区发改委〖发统局〕、开发区经贸局切实加强重大项目的谋划、组织和实施,结合实际建立本地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负责组织指导有关项目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编制申报方案,积极争取国家的支持。
二、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申报工程项目
请市经信委、卫计委、食药监局、科技局、国资委、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主动与国家、省有关主管部门对接,了解掌握上级政策信息,梳理我市拟申报项目,对口指导有关项目单位组织申报。市发展改革委将积极配合,主动服务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请市直有关部门,各 县 (市〉、区发改委〖发统局〕、开发区经贸局于7 月3 1日前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
联系人:姜 洋 李 萍 ,电话:63538431,63538430。
附件:1.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
2015年 7 月6 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