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征集智能制造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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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 为更好地研究制定浙江省智能制造标准化体系,征集一批体现浙江优势的智能制造标准制修订项目,请对照工信部制定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申报征集智能制造标准制修订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智能制造标准体系主要内容 智能制造标准体系主要涵盖总体、智能装备及产品、工业互联网及物联网、智能工厂及数字化车间、工业云和大数据、服务型制造六个领域。具体的标准内容详见附件1。 二、申报智能制造标准制修订项目要求 标准项目申报企业要求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根据企业标准化工作实际,对照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按照不同的标准项目类型,提出能够制修订的标准项目名称、主要技术内容和所属的标准体系领域,如有建议增加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和标准技术内容,请提出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议增加内容,并填写《智能制造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附件2)。 三、其他事项 请你们向辖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发放申报表,并于9月20日前将申报表纸质(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材料收集汇总后分别报送省经信委法规处和省物联网产业协会。我们对项目进行梳理后,将向工信部申报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项目。 联系人:法规处 童森军,电话:0571-87058344;省物联网产业协会 吴军航,电话:13858052999;邮箱地址:wjh_zaii@163.com 。 附件:1.智能制造标准体系 2.智能制造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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