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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完善2015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
根据《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建工作,经报局领导同意,开展完善中心组建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工作原则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拟组建中心名单(见附件)已经公示无异议,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组织完善中心组建工作,主要对拟组建中心的名称和组建目标进行确认规范,并对中心组建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完善工作程序
1、由企业编写可行性报告(模版在合肥市科技局网站“处室工作”的“表格下载”中自行下载),统一报各辖区科技局(经贸局);
2、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组织相关专家完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工作,确认中心名称,设定组建目标,形成完善意见;
3、中心组建单位与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签订组建合同(合同模版在合肥市科技局网站“处室工作”的“表格下载”中自行下载),并报市科技局。

三、完善工作要求
根据统一工作安排,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于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所有中心组建完善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将与中心组建单位签订的合同(建议是一式四份)报市科技局计划财务处。联系人:夏丽丽,联系电话:0551-63538652

附件:2015年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