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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行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为推进合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根据2016年国家示范城市工作计划任务要求,现将2016年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行工作(以下简称“贯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贯标企业范围

  1.市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企业。

  二、贯标申报程序

  1.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交《<合肥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申请表》。

  2.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择优、统一向市知识产权局推荐。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企业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确保贯标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企业分管副总主抓,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实施,确保贯标工作按时序进度保质保量完成。

  (三)服务机构(备案)要加强对企业贯标现场服务和指导,现场培训次数在5次以上。

  (四)已是合肥市贯标企业或省级贯标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五)政策奖励经费,仅用于服务机构提供贯标服务,企业不得挪作他用。

  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请于4月2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及汇总表、纸质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汇总报送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处(政务区市政务大楼B座611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全 联系电话:63538654

  邮箱:wq@hfst.gov.cn

  

  附件:

  1.各县(市)区、开发区贯标企业数量分配表

  2.《合肥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申请表

  3.合肥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合同任务书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