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企业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经信委: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企业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7〕577号)文件要求,我委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17年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请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经信委依据《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65号)和《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工信部装〔2017〕161号)要求,组织本地区工业机器人企业开展规范企业公告申报工作,企业应按照《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 请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经信委按照要求,将初审合格的企业申报书于2017年11月22日前报送至省经信委技术创新处(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至邮箱)。
二、其他事项
1.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企业公告申报工作,以申报公告为契机,促进我省工业机器人企业规范发展。
2. 从2018年度开始,此项申报工作均按照上述申报程序和时间节点办理,不再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 龙 电 话:0351-3046990
邮 箱:jscxc@shanxieic.gov.cn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企业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7〕577号)文件要求,我委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17年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请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经信委依据《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65号)和《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工信部装〔2017〕161号)要求,组织本地区工业机器人企业开展规范企业公告申报工作,企业应按照《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 请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经信委按照要求,将初审合格的企业申报书于2017年11月22日前报送至省经信委技术创新处(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至邮箱)。
二、其他事项
1.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企业公告申报工作,以申报公告为契机,促进我省工业机器人企业规范发展。
2. 从2018年度开始,此项申报工作均按照上述申报程序和时间节点办理,不再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 龙 电 话:0351-3046990
邮 箱:jscxc@shanxieic.gov.cn
山西省经委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