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
根据全年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26年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制造业创新中心
(一)申报。根据《江西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赣科委办〔2025〕14号),指导符合条件的牵头单位编制《建设方案》,并正式行文连同《建设方案》(PDF格式盖章扫描件1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二)评估。指导属地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对照《三年建设方案》,总结2025年度建设情况和下一步重点工作,于4月24日前正式行文连同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自评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PDF格式盖章扫描件1份)一并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二、省产业技术研究院
(一)申报。根据《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指南(试行)》(赣工信科技字〔2018〕376号),指导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编制《建设方案》(要求详见赣工信科技字〔2018〕376号文),并正式行文连同《建设方案》(PDF格式盖章扫描件1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二)评估。指导属地现有省产业技术研究院(附件3),对照《建设方案》,形成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自评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并于4月17日前正式行文连同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自评材料一并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其中,培育期满的产业技术研究院,主要报告三年来建设情况,并形成新一轮《三年建设方案(2026-2028年)》;其他产业技术研究院主要报告2025年度建设情况和2026年重点工作安排。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申报。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大政策宣贯力度,为企业、开发区、高校科研机构等相关单位做好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要认真对照相关要求,深入开展调研摸排,精准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发区、高校科研机构等参与申报。
(二)压实主体责任。相关单位要严格按要求如实客观编制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各地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材料的真实性和条件的符合性承担审核责任,采取现场核查等方式,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三)强化跟踪服务。各地要加强对属地产业技术研究院和制造业创新中心的跟踪调度、监测分析和协调服务,定期掌握和更新报送平台建设动态信息,做好全周期跟踪服务。
联系人:何向繁,15070821949
联系地址:南昌市高新区高新四路30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附件:1.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自评材料要求
2.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自评材料要求
3.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名单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