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我省科技计划将按照自主创新、优化环境、加强集成、规范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深化项目管理工作。根据青海省2007年度科技计划指南要求,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就2007年度高新技术领域科技项目申报及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1、重点科技攻关计划:
——重点支持对全省产业结构调整有重大影响,并制约产业发展等
关键技术攻关的项目。
——优先支持环境、资源优化利用及新能源技术开发项目。
——优先支持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
品研制开发项目。
2、火炬计划:
——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技术产权明晰,技术水平高,
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市场应用前景好的产品及开发技术的
产业化示范研究、产业基地建设等。
——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技术成熟,已达到中试
水平或已进行成果鉴定,产品投产后能形成一定规模的项目。
——项目承担单位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较好的筹资、信贷能力。
3、科技成果推广计划:
——重点支持发展循环经济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项目。
——优先支持科技攻关计划成果以及其他科研成果为依托,开发完
成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再创新项目。
——优先支持以市场为导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推动我省高
新技术产品、产业发展的项目。
4、科技能力建设计划:
——重点支持区域特色优势产业领域企业的自主研发技术、引进技
术的消化和二次创新和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能力建设等。
——重点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包括产品设计平台、工程中试
平台、产品检验测试平台、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平台、信息服务平台
等。
——优先支持特色产业基地内实施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研发、工程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组织实施的项目。
二、重点领域:
1、盐湖资源、有色金属、石油天然气、煤炭等优势矿产资源勘探
开发新技术;
2、特色材料开发及应用技术;
3、制造业信息化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4、节能降耗及新能源利用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5、环境保护新技术;
6、生物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7、我省重大工程建设与运行中关键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三、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围绕各类项目的支持重点和重点领域,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科技发展的需求,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做好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2、各类项目申报时,要求报送《青海省科学技术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并附由“青海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编制的报表电子版1份(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qhkj.gov.cn或在青海省科技信息所网站http://www.qhinfo.net下载)。
3、为客观反映申报项目的情况,避免科研项目的低水平重复。对于申报国家计划项目、省级攻关计划和科技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查新的项目,须在上报以上项目材料的同时,提交具有查新业务资质机构出据的立项查新报告。
4、申报截止时间:2007年1月31日前送达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地址:西宁市西大街12号(省政府院内西三楼)
联 系 人:李岩 张海满
联系电话:0971—8244566
二○○六年十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