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加强湖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的补充规定》的要求,现将2007年省软科学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今年我省软科学研究的重点是围绕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科技大会精神、组织实施《湖南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推进我省新型工业化进程、我省科技自身建设和科技创新、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重大问题开展研究。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湖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相关附件。所有书面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
2.申请单位必须使用“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按软件操作要求和有关说明认真填入项目内容,并在项目数据成功上传后通过申报系统打印《项目申请书》(上传后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项目申请书》设有水印标记),确保项目书面材料与网上报送内容完全一致。未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项目申请书》无效。
3.填表内容应力求完善、表达完整、叙述准确;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内容过于简单,不能说明项目情况者,视申报材料无效。
4.各项目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按隶属关系报送到相应的主管单位,由主管单位科技计划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推荐。
5.采取“统一申报,集中受理”的方式。各申报单位将项目材料提交归口管理部门,由各市州科技局、高等院校、省级科研院所、国家级高新区统一报送项目材料(由各推荐单位的科技计划综合管理部门归口向受理中心报送,不单独受理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项目申报)。
6.各推荐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的管理,并以书面形式(指定管理人员姓名、手机号、加盖公章)发传真至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索取用户名和密码。
7.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并填写《项目申请书》中的推荐单位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集中统一报送到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并同时提交《推荐项目情况汇总表》(必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8.今年软科学计划实行限额申报。部属高校申报数不超过10项;省属高校不超过6项;市州科技局与省直部门及中央与省属科研机构不超过4项,其他单位2项。申报项目中主要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1项,正在实施或尚未结题的项目主要负责人不得申报新上项目。
10.未按规定程序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未通过系统软件申报或超过申报数的项目不予受理。
11.项目推荐后不得修改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请材料不退还。
三、申报时间
本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受理起止时间为2007年
1月10日到2007年2月15日,以网上成功上传时期为准。
联系人: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黎培芝
电话:0731-4586652
省科技厅计划项目受理中心 钟海华
电话:0731-4586922
(注:“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网页:从http://www.hnst.gov.cn下载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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