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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展基金用款手续流程 |
2007/1/20 17:53:24 由:qs 编辑 阅读:2400 关键字: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咨询,国家项目,省市项目 |
电子发展基金用款手续流程 (一)项目承担单位收到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计划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按通知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尽快落实项目配套资金,招标项目主体单位与其他合作单位签订协议书,以下称协议书; (三)项目承担单位以申请时获得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基金网站。遗失及需申请用户名和密码的单位,请和010-82512089联系; (四)从基金网站下载可行性报告和合同书(注:1、招标项目下载重点招标项目合同书,并需下载实施方案;2、可行性报告中的主管部门意见一页不用填写,合同书内容要与可行性报告一致,并保持合同书表格的数字与可行性报告中附表1、附表2一致;3、合同书中乙方签字代表为法人代表,若委托他人须附委托书原件); (五)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通知批复的基金支持金额调整可行性报告,完成投资要与通知批复的项目总投资一致,并根据可行性报告填制合同书(注:通知里有合同中涉及的财政部文号); (六)项目承担单位将调整后的可行性报告的附表1、附表2和合同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itfundmii@hotmail.com ,七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可行性报告附表1、附表2及合同书,并将修改意见及时反馈,也可来电咨询; (七)项目承担单位寄送经审核的可行性报告纸质稿两份,合同书三份至基金管理办公室(招标项目还需报送两份协议书、三份实施方案,请先找信息产业部产品司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在实施方案中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意见处签字确认)。邮寄时请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全国特服号11185)。其它快递公司邮寄资料可能会发生遗失情况; (八)项目承担单位从基金网站上传电子稿替换原可行性报告,遇到困难请和010-82512089联系; (九)基金管理办公室按收件顺序分批签订合同书,适时拨付资金,资金到单位账后,再寄还一份合同书。 联系电话: 010-68208017 、 82512089(基金网站) 联系传真: 010-68208017 注: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即企业为国家或社会创造或支付的价值总额,包括工资(含奖金、津贴等工资性收入)、劳保退休统筹及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利息支出净额、应交增值税、应交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所得税及其他税收、净利润等;社会贡献率:是衡量企业运用全部资产为国家或社会创造或支付价值的能力;社会贡献率=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平均资产总额*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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