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省级有关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为认真做好2007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以下简称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准备工作,进一步提高我省转化资金项目申报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限额申报。各单位必须按照预算编制渠道组织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06年下达指标数。 (二)申报范围。请参考2006年项目申报指南,项目内容必须符合我省科技富民推进行动产业布局要求。 (三)鼓励龙头企业牵头,联合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共同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转化资金支持的项目与申报转化资金项目的单位需具备的条件详见转化资金网站(http://www.agrifund.cn)“转化资金文件”→“2006年转化资金文件”→“申请须知”。 (二)申请项目的科技成果原则上应是2004年以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有关部门或国家有关专门机构鉴定(认定)的成果。 (三)申请项目的技术水平高,核心知识产权归申请单位;或者属于已经引进但需中试熟化、以利于掌握其核心技术的重大科技成果。 (四)申报转化资金项目的单位应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注册资金低于50万元的当年新注册企业不属于本项目支持范围。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由四个部分组成:《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转化资金项目可行研究报告》、《转化资金项目合同书(内容草本》、相关附件(含附件目录)。 (二)申报材料的具体格式和要求从转化资金网站(http://www.agrifund.cn)下载(包括:申请书与合同书草本格式、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请各申报单位按2006年申报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保存好相应的电子文档,以便正式申报时实行网上申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严建华 涂小东 郭红 028-66934916 84812080 省科技厅农村处 冯壮志 蔡红 028-86729925 86729801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二〇〇七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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