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3计划200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已于2005年12月26日发布。项目实行网上申报(重要传染病基础研究专项除外),由申报单位通过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 http://program.most.gov.cn(以下简称项目申报网站)提交项目申请书,其他形式提交的申请书科技部不予受理。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程序
(一)单位注册及创建申报项目
1.单位注册自2006年2月8日开始。申报单位访问项目申报网站,认真阅读“帮助”中的“973计划申报说明”,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单位注册,并将填报的单位基本信息在线打印出来,加盖单位公章后,尽快传真至科技部(010-58881245)。科技部收到传真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位注册信息的审核。
往年已经在973计划管理系统中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2.单位注册通过审核后,申报单位使用账号和密码登录项目申报网站,创建973计划申报项目(或专项课题)及其申请人账号,并将申报项目(或专项课题)的填写权限赋予相应的申请人账号。
(二)申报
1.项目(或专项课题)申请者使用从申报单位获得的申请人账号登录项目申报网站,在线填写申请书,完成后将其上传至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审核确认后在网上将申请书提交至科技部。
2.申报单位在完成网上提交申请书后,在线打印两份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06年3月8日前以快件形式邮寄至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二、重要传染病基础研究专项的申报
重要传染病基础研究专项不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在下载专项项目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后,按照有关要求填写申请书。
申报重要传染病基础研究专项的单位,须于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申请书一式十五份(两份原件,其他为复印件)以及申请书电子版,提交至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以收到申请书的时间为准)。
三、申报单位应将所有申报项目(或专项课题)在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一项目(或专项课题)不得通过不同单位分别申报。部门(包括部委、行业、省市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应由部门出具推荐公函并以快件邮寄至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四、申报期限
申报期限为2006年2月8日8时至2月28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
邮编:100862
单位注册技术支持电话:010-58881245
项目申报技术支持电话:010-68576536,68576534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
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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