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围绕市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 2008年科技计划将在《重庆市“十一五”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确定的优先支持领域和方向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对统筹城乡发展、关乎民生的科技项目的支持,重点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为加快“一圈两翼”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长江上游科技创新中心提供科技支撑。
为与财政部门预算时间衔接,市科委将于今年8月集中评审2008年财政预算项目。请各单位按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关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本单位科技人员积极申报2008年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并于7月31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送市科委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2、科技攻关重点、一般项目。攻关重大项目原则上应纳入相应重大科技专项统一考虑。
二、支持重点
1、种植业
优先支持节水农业关键技术研发。
2、养殖业
优先支持兽药现代化、奶业健康发展关键技术研发。
3、农产品深加工
优先支持农产品加工共性关键技术研发。
4、汽车摩托车
优先支持汽车摩托车关键零部件开发;汽车摩托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检测技术及检测设备开发;汽车电子关键技术与产品开发;小排量、高性能、低油耗轿车发动机开发。
5、成套装备
优先支持冶金、环保等重点行业特种装备关键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可再生能源专用装备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典型行业的绿色制造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鼓励企业为主,产学研联合申报。
6、新材料
优先支持新型半导体封装技术、高附加值半导体照明产品研究开发;玻纤复合材料的深加工产品开发;新型建筑材料制备和加工等技术的研究开发。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7、电子信息
优先支持电子政务公众业务平台、大型交易市场电子商务平台、社区服务信息平台、数字媒体技术服务平台等现代服务业关键技术开发及应用示范。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8、医药卫生
优先支持具有一定成熟度的新型药物和新型医疗器械产品的开发;围绕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项目研发;针对重大疾病的临床治疗新技术和规范化治疗方案研究。
9、环境保护
优先支持重大环保装备的研制;库区水污染治理和消落带治理的研究及示范。
10、资源能源
优先支持化工、医药、电力等行业生产过程中节能减排技术的研究开发及示范;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非化石能源的开发和综合利用;天然气化工材料循环加工技术研究开发。
11、交通与城建
优先支持轻轨交通设备的研究开发、智能交通系统关键技术开发及示范;路、桥、隧的安全预警系统的研究开发;桥、隧的节能技术开发;路面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示范。
12、公共安全
优先支持市政设施的安全预警控制技术开发;安全气象预警技术研究;国家安全技术研究。
三、支持强度
1、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单项资助额度为20-40万元。
2、科技攻关项目:重点项目单项资助额度为30-60万元,一般项目单项资助额度为10-20万元。
四、申报的基本条件
1、第一申报单位是重庆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充足匹配经费的能力。
2、申报的科技项目应符合重庆市科委发布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并在重庆市内实施。
3、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完成项目的能力,无逾期未结题的科技项目,在研市级科技项目不超过1项。
4、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一项市级科技项目。
五、申报方式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科技攻关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并同时向市科委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提交纸质立项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一式7份;攻关重点项目一式7份,攻关一般项目一式5份)。
六、申报材料要求
1、自然科学基金和科技攻关重点项目必须附查新报告。
2、科技攻关项目必须有明确具体的应用目标和可考核的量化指标,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对企业牵头申报的产学研攻关项目,必须提供项目匹配经费证明材料;对高校牵头申报的产学研攻关项目,必须提供与企业或科研院所的合作开发协议。
七、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注册
对未注册的项目申报单位,由项目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从市科委网站进入 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首页,点击页面右下角“新单位注册”链接进入申报单位基本信息注册程序,如实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并提交,根据系统提示打印单位注册信息并加盖本单位公章,送市科委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已注册的项目申报单位,直接进入下步程序。
(二)填写项目立项申请书
项目申请者从市科委网站“科技计划>表格下载>立项申请书”栏目中下载新的项目立项申请书(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WORD模板文件,如实规范地填写项目立项申请书,填完后保存并关闭WORD。该WORD文件在后续填写项目基本信息时需作为其附件。
(三)填写项目基本信息
有两种方式填写项目基本信息:
一是离线填写;二是在线填写
为了避免在填写项目基本信息时重复填写承担单位基本信息数据项,也为了规范这部分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第一次使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录入程序”前,还必须从 “已注册单位”中将本单位的基本信息数据文件下载下来,将其保存到该录入程序所在的文件夹中。
[注意:填完基本信息后必须将先前填写的立项申请书WORD文件引入填报软件中。在引入该项目立项申请书WORD文件时,请务必保证其内容与填写的基本信息属于同一个项目,切忌张冠李戴。]
(四)网上申报
项目申请者将后缀为.xml的文件送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并由科技管理部门通过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中的“上传项目数据包”功能将该项目导入本单位项目库后,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将项目直接提交到市科委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对开设分帐号功能的单位,项目申请人可通过分帐号从网上申报系统将项目信息先提交到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单位帐号)审核,再由单位帐号提交到市科委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五)打印项目立项申请书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单位科技管理部门从网上提交项目立项申请书后,项目申请人通过单位帐号或单位分帐号从网上打印有有效标志的项目立项申请书,经项目主研人员签字认可、单位审查盖章后,由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统一报市科委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同时提交本单位项目申报清单)。
(六)开设申报分帐号
原则上,每个单位只能申请开通一个单位申报帐号。若单位确有必要开设分帐号,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向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纸质件报市科委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后开通设置分帐号的功能。
凡开通分帐号功能的单位,分帐号用户可在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首页通过点击“分帐号申请”向本单位申请一个申报帐号。
单位开设申报分帐号流程:
分帐号申请流程:
八、申报时限
重庆大学:7月30日前;
西南大学:7月27日前;
第三军医大学(含附属医院):7月26日前;
重庆医科大学(含附属医院):7月25日前;
其他单位:7月31日前。
请各单位注意申报时限要求,按时申报,市科委将于7月31日后关闭网上申报系统。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不受理网上未申报项目的纸质材料。
九、注意事项
1、各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和项目归口组织部门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市科委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并予通报。
2、各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网上申报工作,并妥善管理申报帐号。
3、其它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由市科委另行通知。
十、咨询电话
市科委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所有项目的网上申报和文件受理):曾令果、沈丹、万勤67512626、67512869
市科技信息中心(网络技术支持):李善君 67515793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