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创新基金服务机构及有关单位:200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本年度我省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有关文件和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组织
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和监理工作由省科技厅负责,委托省科技基金发展总公司协助承担相应的具体工作和日常管理。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作为我省唯一的国家创新基金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服务机构承担相应的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我省目前共有四家服务机构通过科技部的认定,分别为: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总公司、山西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山西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山西省科技情报研究所。经认定的创新基金服务机构作为创新基金工作体系的一部分,其主要工作职能为:辅导和帮助企业学习使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协助企业完成注册和资格初审、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证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协助企业完成相关附件的扫描、录入和申请材料的报送。
各市科技局和省直有关单位的科技管理部门等有关单位,应积极组织推荐所辖区域或所在部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创新基金项目,并加强与省科技厅及相关服务机构的联系。
二、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创新基金,应按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发布的《200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须知》和我省的有关要求,通过认定的创新基金服务机构准备和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创新基金采取公开方式受理申请,并通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支持的项目。具体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申请企业登录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网站(http://www.innofund.gov.cn),并通过创新基金服务机构完成企业的注册和认证。将认证材料提交服务机构进行备案。
(二)通过注册认证的企业在创新基金服务机构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国家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完成申请材料的填写。
(三)创新基金服务机构将完成审核认证的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在10月31日前报送省科技基金发展总公司进行审查;申请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的企业于7月20日前将材料报送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资格审查、形式审查和内容审查。
(四)山西省科技厅按照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制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家评审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拟于11月中旬完成)。
(五)山西省科技厅根据项目申请材料和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省创新基金立项支持的项目,并根据国家创新基金的要求择优筛选推荐国家创新基金项目。
(六)省科技基金发展总公司通知推荐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承担企业进一步修改完善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材料一式三份统一整理报送省科技厅,由省科技厅行文上报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三、推荐机构及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山西省科技厅
工业处主管领导 秦太龙 电话:4068013
联 系 人 吕 刚 电话:4048940
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总公司
主管领导 范建年 电话:4157806
联 系 人 张 涛 电话:4157792 手机:13703519855
山西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
主管领导 孙俊科 电话:2209901
联 系 人 范 毅 电话:2209905 手机:13834518652
山西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主管领导 孙 健 电话:4071540
联 系 人 樊建芳 电话:4053344 手机:13934621080
山西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主管领导 赵建虹 电话:4048290
联 系 人 黄桂英 电话:4048487 手机:13643512109
山西省科技厅工业科技发展处
二○○七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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