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收优惠
国家级新产品三年内,省、市级新产品两年内可以享受先征后返还新增部分所得税和不低于50%的新增增值税地方分成部份(办法见深经发〔2000〕67 号《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点新产品享受财政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2.财政补助
中央财政每年对国家级新产品重点项目予以一定数额的财政补助(办法见财工字354号《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