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软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提高上海市软科学项目研究水平,根据《上海市科研计划课题制管理办法(暂行)》(沪府办发〔2002〕32号),结合实际,特制定《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细则》,请遵照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细则》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