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市科委从2008年9月1日起,采用“一站式服务”的方法,集中受理和验收科技计划项目,具体工作由市科委成果市场处负责,关于项目验收的材料报送请按照以下相关要求执行,并请按时做好验收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验收必备材料
1.结项报告书及电子esp文件:下载结项报告填报系统并填写; 2.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 3.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经费结算书(市财政拨款在100万以上的项目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及电子word文件;
二、验收附件材料(结合合同内容选择提供)
测试报告、专利证书、发表论著、用户使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份数及装订要求
结项报告书一式6份,用A4纸打印并单独装订;其它材料市财政拨款在100万(含100万)以下的项目一式3份,在100万以上的项目一式5份,申请同时鉴定的项目一式7份,用A4纸打印并合订。
四、受理单位及地址
市科委成果市场处集中受理项目验收材料的地点: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 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天津产权交易中心2楼A 区 联 系 人:庞 锐
联系电话:58792806。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 200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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