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行业卷烟烟气重点实验室
2008年度开放研究基金课题申请与管理指南
一、总则
烟草行业卷烟烟气重点实验室设立开放研究基金课题旨在鼓励并资助非本实验室科技人员开展卷烟烟气相关的科学研究或实验活动。
开放的基本任务是,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和条件,吸引、聚集吸引国内外优秀烟草科技人才,促进交叉研究和学术交流,提高烟草科研资源的共享水平,加快成果的形成。开放课题可以由申请人独立完成或与本实验室科技人员合作完成。开放领域以专项研究工作为主,课题的选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组成的基金评审组确定。基金课题一经批准,申请者即成为实验室的客座研究人员。
二、开放研究基金经费来源
烟草行业卷烟烟气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课题经费由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提供。
三、开放研究基金课题指南发布
《开放研究基金课题申请与管理指南》(以下简称《基金指南》)由 烟草行业卷烟烟气重点实验室每年10月在上海烟草(集团)公司网页上公布(
http://www.sh-tobacco.com.cn),并同时向相关单位和实验室寄送,对资助的具体范围予以明确规定。重点研究领域和近期主要资助范围见附录1。
四、申请条件和申请方法
1、申请条件
1. 本实验室在编以外的科技人员。
2. 本课题研究工作的实际负责人。
3. 能保证开放课题研究所需的时间投入。
2、申请办法
②申请课题的研究内容必须符合《基金指南》的资助范围(见附录1),并应简明扼要,突出创新点和特色以及有具体的研究目标。
③课题组主要成员应在申请书上亲自签名,经所在单位同意、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三份寄往烟草行业卷烟烟气重点实验室。
④已获资助者再次申请时,申请书需附已资助项目的研究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及主要研究成果(一式三份)。
3、其它说明
①申请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每个课题平均资助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重点资助特别优秀的课题,资助金额升至为20-50万元人民币。
②2008年度基金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0日。
五、评审方法
1、实验室对基金课题进行初审,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资助:
①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
②申请者不具备课题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研究条件;
③研究内容不符合基金资助范围,或与同类研究重复;
④明显缺乏立项依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明显表述不清,无法进行初审;
⑤申请经费过多,或无法达到预期目标;
⑥申请者对前一个已资助课题不执行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或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未取得任何研究成果者。
2、通过初审的课题,将由三名从事被评课题相关领域研究工作、学术造诣较深、学术思想活跃、学风严谨、办事公正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评审。
3、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根据同行评议结果,对申请课题进行复审,提出综合评审意见并确定年度资助课题及资助金额。
4、实验室主任签发评审结果,通知申请者;课题申请者接到书面资助通知书60日内准备开题、签署合同,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重点实验室。逾期不报,又不说明理由的拟资助课题,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六、课题实施
1、开放研究基金课题一经批准,申请者即成为重点实验室的客座研究人员。
2、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课题开题时间统一为签署资助合同之日起。
3、为有利于学术交流,鼓励外单位申请者与本实验室科研人员合作。
4、在课题实施过程中,鼓励课题组大胆探索创新。凡涉及改变预定目标、减少研究内容、中止实施计划、提前结题或延长年限等,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报告,报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批。
5、课题负责人的项目实施汇报应遵照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技术中心的项目管理程序。
6、研究期满,须在3个月内报送《基金课题结题报告》、学术论文及有关的软硬件资料。
7、凡资助的课题,至少应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一篇,本开放室资助的课题号标注为第一资助项目。
七、财务管理
1、由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外申请者独立主持的课题,其经费可转拨申请者所在单位,但必须详细汇报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如不转拨,可在上海烟草(集团)公司财务处报销结算。原则上在课题结题之前将预留20%的课题经费,如课题执行良好,方可全额拨出。
2、课题经费开支的范围包括研究人员旅差费、测试分析费、学术活动费、资料费、版面费和在本实验室工作期间的津贴等。
3、对于在应结题时间逾期一年内未取得任何成果的课题,除停止使用该课题经费余额并取消申请者下一年度基金申请资格。
八、成果管理
1、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定期组织评议或鉴定。各项研究成果将汇编成年报公开出版,对有重要学术意义和应用价值的成果,将及时向有关部门推荐。
2、研究报告经学术委员会评审后,即可作为正式研究成果,研究成果的所有权由实验室与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以本实验室为主资助的课题的原始成果由实验室归档。成果发表时遵守如下规定:
①主要由烟草行业卷烟烟气重点实验室资助的课题,在第一作者的单位署名中采用双署名,第一署名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技术中心(烟草行业卷烟烟气重点实验室),第二署名为研究者所在单位;
②以自筹经费为主的课题,在作者署名的单位说明中,第一署名为研究者所在单位,第二署名为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技术中心(烟草行业卷烟烟气重点实验室)。
3、鼓励客座研究人员在国际著名学术期刊、杂志上发表研究论文。对于已在国际著名学术期刊、杂志上发表的研究论文,如果署名单位是以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技术中心(烟草行业卷烟烟气重点实验室)为第一或第二署名单位,且标注了开放基金课题资助号的(前三项),下次申请时优先考虑。
4、为课题负责人(即客座研究人员)所指定的咨询人员和合作者,其劳动成果应在发表的文章、资料中有所反映。
5、研究者在实验室工作之成果,可供研究者在原单位作考绩用。研究生在本室工作期间的工作表现及研究成果可供评定学位时参考。
6、成果如果牵涉到技术秘密,需遵守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有关保密协定。
九、后勤保障
实验室可为客座研究人员提供科研和实验等工作条件,并在生活等方面尽可能提供协助和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