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科技计划安排,市科委将于2月2日至3月31日受理2009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网上申报系统将于2月2日正式开通),并于4-5月集中评审。请各单位按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关管理办法要求,组织本单位科技人员积极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立项申请书。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限于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一般项目和软科学计划项目。
二、支持重点
(一)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
(二)软科学项目
2008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选题、一般项目研究方向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申报流程见附件2。
三、资助数量和强度
(一)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
2008年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申请数为1111项,立项数为415项(含归国博士、市外引进博士生导师“直通车”项目),立项率为37.4%。2009年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拟资助300-400项,每项资助强度为3万元左右。
(二)软科学项目
2008年软科学项目申请数为358项,立项数为196项,立项率为54.7%。2009年软科学项目拟资助100-150项,重点项目每项资助强度为5-1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强度为2万元。
四、申报数量
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和软科学项目对项目负责人实行自由申报,对项目组织单位实行限额推荐,各单位限额推荐数量请登陆项目网上申报系统查询。
五、申报方式
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和软科学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流程见附件2),并同时向市科委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提交纸质立项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份;软科学项目一式3份)。
对符合《 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科研人员申报的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除网上提交立项申请书外,还应提供项目负责人博士学位证书、出入境签证(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引进博士生导师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经项目组织部门审查无误并汇总后,报市科委基础研究处核查。
六、申报条件
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是重庆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充足匹配经费的能力;
2、申报的科技项目应符合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国家和重庆市产业发展政策;符合我市科技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安排;符合有关计划项目指南的要求,并在重庆市内实施;
3、项目负责人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积累,在本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
4、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信誉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无逾期未结题的市级科技项目;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主持在研的市级科技项目不超过1项(含1项)、参加在研的市级科技项目不超过2项(含2项);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市级科技项目。
七、申报时限
西南大学:3月16日前;
第三军医大学(含附属医院):3月18日前;
重庆医科大学(含附属医院):3月20日前;
重庆大学:3月24日前;
其他单位:3月30日前。
为了提高项目管理效率,以便我们尽快组织专家评审,请各单位注意申报时限要求,按时申报。市科委将于各单位申报截止日中午12点关闭网上申报系统,各单位申报项目清单和纸质申报材料请于申报截止日当天下午5点前送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逾期作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处理,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不受理网上未申报项目的纸质材料。
八、注意事项
1、各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和项目归口组织部门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市科委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并予通报。
2、各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网上申报工作,并妥善管理申报帐号。
3、申请书必须从申报系统在线打印,只有带数字指纹的申请书纸质件有效。
4、其它计划项目的申报由市科委另行通知。
九、咨询电话
市科委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所有项目的网上申报和文件受理):曾令果、沈丹、万勤67512626、67512869
市科委基础研究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陈杨67513101 李向东 67515836
市科委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软科学项目):杨增全67512925 王伟 67512121
市科技信息中心(网络技术支持):李善君 67515793
重庆市科委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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