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及扩权强县试点县科技局、财政局: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四川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川科农〔2006〕4号)和《四川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06〕63号),现就组织申报2009年度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试点县及科技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要求 (一)试点县的遴选要求 1、科技工作基础较好,在促进县域科技进步、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及产业化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 2、对科技投入努力程度较高,选准申报的试点县(市)和重点科技项目,对实施专项行动有资金保障。 3、党政领导重视科技工作,具备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能按要求完成计划任务。 4、已纳入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支持的试点县,不再申报国家级和省级试点县及科技项目。已纳入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支持的试点县,不再申报省级试点县及科技项目。 (二)科技项目的遴选要求 1、符合产业布局。项目要符合四川省科技富民推进行动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布局(详见附件1),紧密结合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需求,对周边县(市、区)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2、实行产学研联合。项目的实施必须实行产学研联合,试点县人民政府、项目依托的龙头企业、项目依托的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必须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详见附件5),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和经费分配。 3、突出企业主体。项目的实施必须依托有实力的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龙头企业,企业原则上须匹配不低于省拨经费的项目配套资金。 4、技术先进可行。项目选择的技术先进成熟,并有相应的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单位。 5、坚持市场导向。项目市场前景好,能够调动和吸纳金融资金、民间资金、外资等投入,具有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项目运行机制。 6、促进民富县强。项目着眼于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带动广大农民增收致富,壮大县域经济。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试点县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申请表、资金使用说明(格式见附件2、3、4)及产学研合作协议(格式见附件5)。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要认真组织符合遴选条件的试点县做好申报材料的编制和推荐上报工作,加强指导与服务,确保申报项目质量。 (二)限额申报 各市(州)可推荐1—2个县(市、区)申报;各扩权强县试点县直接申报,限报1项。 (三)申报程序 2009年试点县科技项目实行网上申报,按照省科技厅项目申报与管理中心(http://xmgl.scst.gov.cn/)/申报须知/申报流程要求提交材料。 各市(州)及扩权强县试点县科技局、财政局要严格按照遴选要求,认真研究,择优推荐,并于2009年3月10日前联合行文,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及电子版材料报送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和项目预算进行评审,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确定省级试点县及科技项目,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试点县和科技项目。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冯文帅 郭红028-85284299 85284899 省科技厅农村处 冯壮志 蔡红028-86729925 86729801 材料报送地址: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成都市人民南路成科西路3号,邮编 610041 材料报送电子邮箱:nczxfws@126.com
附件:1、四川省科技富民推进行动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 布局图 2、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3、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申 请表、预算支出表 4、科技富民强县试点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说明 5、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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