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林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 “安徽省森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省林业厅决定,2009年继续采取“公开申报、择优扶持”的方式,组织实施“十项急需实用林业技术推广项目”、“林业科技推广‘2111’示范工程项目”和“科技兴林致富示范户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1、十项急需实用林业技术推广项目。在现有成熟的林业科技成果与技术中,选择适合当地林业生产发展需要的科技成果与技术,同时选择一定规模的现有林作为技术推广示范林,推广应用所选的急需实用林业技术;对县、乡林业技术人员、科技兴林致富示范户、示范林技术施工人员和周边农户进行急需实用林业技术培训。
2、林业科技推广“2111”示范工程项目。主要是根据当地林业主导产业发展的需要,为优化当地速生丰产用材林、经济林的品种结构,提高林业生产技术水平,从外地引进一批林业新品种、新技术或新材料,建立相应的试验示范林,以筛选出适合当地自然地理条件、明显提高质量产量与效益、技术先进实用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
3、科技兴林致富示范户建设项目。根据当地林业生产和科技兴林致富示范户对林业实用技术的需求,聘请相关专家编写技术培训教材,举办技术培训班,对示范户进行技术培训;为参训的示范户购置必要的营林工具;对示范户家庭林业科技示范园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种苗等扶持。
二、项目投资
省林业厅对经评审确定的各个项目安排5万元建设资金,同时要求项目申报单位或承担单位按1∶1的比例进行配套投入。
三、项目申报主体
各市林业局要根据当地林业生产建设及林农的实际技术需要,组织市、县(市、区)林业科技推广机构(项目承担单位)申报项目,经遴选审核后,推荐上报省厅,每个市限报“十项急需实用林业技术推广项目”、“林业科技推广‘2111’示范工程项目”和“科技兴林致富示范户建设项目”各1项。
四、申报材料
申报的项目须分别编制《项目申报书》,具体内容包括:
1、十项急需实用林业技术推广项目:项目名称,承担单位的名称及其技术基础与条件,拟推广的急需实用林业技术的名称与内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技术推广示范林的建设地点、规模与实施方案,技术培训地点、规模与实施方案,项目资金来源与明细开支计划,项目保障措施等。
2、林业科技推广“2111”示范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承担单位的名称及其技术基础与条件,拟引进林业新品种、新技术或新材料的名称,新品种、新技术或新材料的来源、指导专家、技术内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项目实施地点、规模、年限与项目建设方案,项目资金来源与明细开支计划,项目保障措施等。
3、科技兴林致富示范户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承担单位的名称及其技术基础与条件,培训示范户的数量,培训内容,需印制教材的数量,需购置培训工具的种类与数量,扶持建设示范户家庭林业科技示范园的地点、规模与内容,项目资金来源与明细开支计划,项目保障措施等。
各市林业局应于2009年3月20日前将经审核初定的《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上报省林业科技推广总站,并发送电子文本至scq-328@163.com。联系人:佘诚棋,联系电话:0551-2633995。
五、项目审定
省林业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市林业局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2009年度的“十项急需实用林业技术推广项目”、“林业科技推广‘2111’示范工程项目”和“科技兴林致富示范户建设项目”。
特此通知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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