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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09年度市区联动项目指南

2009/3/4 11:46:13 由:qs 编辑 阅读:924
关键字: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咨询,国家项目,省市项目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完善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科技公共服务效能,加快区(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建设,优化企业创新创业环境,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2009年度市区联动项目指南。

  一、研究专题和时限

  专题一:区(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建设

  建设目标

  建设和完善一批区(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提高基层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在采集企业需求、集聚科技资源、提供创新服务、辅助政府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以更好地发挥政府的科技公共服务效能,优化企业创新创业环境。

  建设内容

  通过市区(县)联动,整合现有各类科技创新服务资源,以新建服务机构或提升已建机构服务能力等方式,建设和完善一批服务中心,通过建立稳定的服务队伍、形成健全的服务体系、探索有效的运行机制,为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有效的支撑与保障。

  服务中心应承担以下部分或全部功能:一是承担科技创新相关的事务受理功能,即协助区(县)科委开展项目申报、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小巨人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等事务的受理工作;二是对接功能,即对接市级各类科技创新服务资源,作为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市科技创业中心、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上海技术交易所等市级科技服务机构在区(县)的分支或延伸服务机构,推动政府科技公共服务供给与企业创新需求的有效对接;三是信息采集功能,配合“科技企业统计与服务通道”的建设和运行(见专题二),协助区(县)科委开展科技企业统计的相关工作,并常年开展区(县)辖区内企业需求的采集、汇交和反馈等工作。

  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应具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服务人员,并拥有一定面积的服务场地,能开展常年受理、服务工作;应当具备对各功能模块的服务绩效进行实时统计、上报有关数据和组织服务案例编写的能力。市科委视服务中心具体承担的功能情况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所在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应承诺对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执行期限

  2009年6月——2010年5月

  专题二:科技企业统计与服务通道建设

  建设目标

  在完善科技企业统计工作平台的基础上,为各类科技企业提供科技相关服务信息开辟通道,并为区(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采集需求、集聚资源、开展服务提供网络支持。

  建设内容

  开发、建设并维护“科技企业统计与服务通道”系统,满足全市科技企业统计和区(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相关工作的信息网络支撑需求。科技企业统计与服务通道应实现科技企业统计、企业成长跟踪、创新能力评价、创新集群分析、向企业推送科技服务信息等功能。

  申请条件

  项目申请单位应当拥有专业的系统开发和运行维护人员,具有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的丰富经验,熟悉科技企业统计工作,并具备与相关部门就企业基本信息共享和利用进行协调与合作的能力。

  执行期限

  2009年6月——2010年5月

  专题三:围绕区县创新热点培育的相关机制创新实践

  建设目标

  围绕区(县)创新热点的培育和创新集群的建设,开展相关机制的创新和探索实践,提高区(县)科技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示范、应用和产业化,更好地发挥区(县)科技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建设内容

  支持相关中介服务组织或行业协会,围绕区(县)创新热点培育的需求,在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的直接指导下,在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机制、技术转移扩散机制、政府采购服务机制以及创新绩效评价等方面开展创新,形成相应的工作方案并推动实践。

  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协会或公益性中介机构,具有专业的研究人员和专职的服务人员。申请单位应具备与相关区(县)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能力,申请单位所提出的创新机制方案应紧扣该区(县)“创新热点”培育的需求,并拥有开展科技成果示范应用和技术转移等新机制创新实践的基础条件。相关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应承诺对机制创新的方案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执行期限

  2009年6月——2010年5月

  二、申请方式

  1、凡符合申请条件、有意承担以上任务的、在上海注册的法人单位,可登录“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按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09版),正式提出申请。

  2、本指南申请起始日期为2009年3月3日,截止日期为2009年3月24日。申请时,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4份,所有书面申请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09年3月18日至3月24日间工作日的9:30—17:30。

  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在收到书面申请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如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缺少相关材料的,将予以退回或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补齐。

  4、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三、联系方式

  书面申请材料送达: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体改法规处(人民大道200号805室邮编:200003)

  联系人: 韩元建、彭建平

  联系电话: 23119304、23112537

  传真: 63582808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9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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