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友情链接 >> |
 |
|
|
|
|
|
关于报送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重大项目的通知 |
2009/3/22 10:01:56 由:qs 编辑 阅读:1071 关键字: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咨询,国家项目,省市项目 |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省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项目谋划小组工作安排,加快推进我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经研究,决定建立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重大项目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城镇生活污染治理项目,包括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项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 2.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包括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工业污染治理等,工业污染治理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其他不低于5000万元。 3.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包括河、湖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以改善水环境为主的清淤、截污、生态护坡等工程。 4.区域性重大生态建设项目,包括以改善区域生态功能和生态环境为主的生态林、防护林建设、湿地建设和保护等项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 5.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 6.其他项目 二、入库项目填报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 2.建设性质 3.项目法人和联系方式 4.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6.效益分析(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7.资金筹措方案 三、入库项目要求 1.落实项目法人 2.完成项目备案、审批,或已经编制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建设内容明确,资金措筹方案可行 对落实上述条件,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甲级咨询单位评估的项目优先列入项目库。 四、政策支持 对初选项目将在省发改委网站进行公示。列入项目库的项目,省发改委优先申请国家补助和外资支持,优先安排省级补助资金,优先向银行和相关单位推荐,扩大项目融资渠道。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各市发改委、省直有关单位可分期分批报送我委环经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循环经济处 潘淼 电 话:0551-2601146(兼传真) E-mail:panmiao@ah.gov.cn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