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战略,鼓励和支持具有博士学位的科技人员开展基础性研究,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增加科技人才储备,加强我省科技队伍建设。2009年将继续实施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资助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为提高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质量,2009年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继续实行限项申报原则(各单位限项申报项目数见附件1)。限项办法:各单位按不超过本单位近3年中获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数最多年度的资助项目数的3倍进行申报;近三年未获得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资助或初次申报的单位,本年限报2项以内。 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人原则上须为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不满3年。已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项目资助的个人原则上不再资助;博士科研启动基金和自然科学基金不可同时申报。 二、资助重点 今年重点资助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基础研究和解决我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关键问题的项目(不含软科学研究项目)。项目应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及良好的预期应用前景,对全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立项根据充分,研究工作具有自主创新性,研究方案切实可行,可在2~3年完成预期研究目标。申报单位具备研究工作基础,可保证资助项目正常开展。 三、申报方式 今年项目申报继续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网址为:www.lninfo.gov.cn),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机密的项目,不得在网上申报,可由申报单位派专人送达或邮寄(申报时间以寄出地寄出邮戳日期为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包括一份原件),报送至省科技厅人事教育处。申报材料参考《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表》。 四、其它事宜 各申报单位须对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认真组织初审,并按单位推荐顺序汇总(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本单位公章后,连同申报者所获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上报。同时,各单位须以电子版形式上报本单位《博士人员入库登记表》(见附件3)。
联系人:人事教育处 石新辉 电 话:024-23983140 Email: sxhwn@126.com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 邮编:110004
[附件:1.《2009年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各单位限项申报项目分配明细表》] [附件:2.《2009年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推荐汇总表》] [附件:3.《博士人员入库登记表》]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二00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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