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鼓励科技人员服务企业、服务基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精神,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三农的影响,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发展。促进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持久、深入和全面开展,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省科技厅特设立省农业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现将申报2009年度省农业科技特派员专项计划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经省、市(州)选派的农业科技特派员或县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可以申报“农业科技特派员专项计划”项目。申报单位限于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科技特派员所服务的企业或产业协会,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科技特派员或者同时是科技特派员的科技小分队成员。2009年度省科技特派员扶贫专项资金及其他科技计划支持过的项目不重复申报。
二、申报优先支持的条件
1、围绕地方支柱产业或特色产业科技开发或科技推广服务,社会经济效益明显的科技特派员项目;
2、科技特派员通过资金入股、技术参股、技术承包等方式参与的科技开发项目;
3、科技特派员和科技小分队所服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4、科技特派员工作周期长于两年(含两年)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的程序与申报指标
1、申报工作由各市(州)科技局具体组织,由试点县(市)科技局会同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办公室组织申报,经市(州)科技局审核汇总后,填写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四)报省科技厅农村处。
2、2009年度专项计划重点支持科技特派项目40个左右,各市(州)请严格按申报限额指标组织申报(见附件一)。
3、项目经费为无偿资助。根据三项经费管理要求,经费开支主要用于新品种引进费、新技术推广费或技术服务培训费用,经费不得用于基本建设费用和设备购置费用。
四、申报的时间与联系方式
请认真填写“湖南省农业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表”、“湖南省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格式见附件二、附件三),加盖公章,于6月10日前报送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莫小阳 电话:0731-8988837
黄春元 电话:0731-8988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