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重庆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务院3号文精神, 2010年市级科技计划将在 《重庆市“十一五”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确定的优先支持领域和方向的基础上,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的紧迫需求提出支持重点和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关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本单位科技人员积极申报2010年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并于规定时间内将项目申报材料送市科委项目管理服务中心。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2、攻关项目。
二、支持重点
三、资助数量和强度
1、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2009年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请数为100项,立项数为40项,立项率为40%。2010年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拟资助40项左右,每项资助强度为10万元和20万元左右两个等级。
2、科技攻关项目
2009年科技攻关重点项目申请数为264项,立项数为57项,立项率为21.6%。2010年科技攻关重点项目拟资助60项左右,每项资助强度为30万元左右。
2009年科技攻关一般项目申请数为353项,立项数为161项,立项率为45.6%。2010年科技攻关一般项目拟资助150项左右,每项资助强度为10万元左右。
前沿技术研发类项目拟资助项目数不超过50项。科技资源下乡入园进企类项目数量另定。
四、申报数量
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科技攻关项目对项目负责人实行自由申报,对项目组织单位实行限额推荐,各单位限额推荐数量请登陆项目网上申报系统查询。
五、申报条件
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是重庆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充足匹配经费的能力;
2、申报的科技项目应符合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国家和重庆市产业发展政策;符合我市科技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安排;符合有关计划项目指南的要求,并在重庆市内实施;
3、项目负责人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积累,在本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
4、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信誉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无逾期未结题的市级科技项目;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主持在研的市级科技项目不超过1项(含1项)、参加在研的市级科技项目不超过2项(含2项);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市级科技项目。
六、申报方式
2010年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还需同时向市科委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提交纸质立项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一式5份。
七、申报材料要求
1、自然科学基金和科技攻关重点项目必须附查新报告。
2、科技攻关项目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对企业牵头申报的产学研攻关项目,必须提供项目自筹或匹配经费证明材料;对高校牵头申报的产学研攻关项目,必须提供与企业或科研院所的合作开发协议。
八、申报时限
第三军医大学(含附属医院):7月18日前;
重庆医科大学(含附属医院):7月22日前;
重庆大学:7月25日前;
西南大学:7月28日前;
其他单位:7月31日前。
为了提高项目管理效率,以便我们尽快组织专家评审,请各单位注意申报时限要求,按时申报。市科委将于各单位申报截止日下午5点关闭网上申报系统,各单位申报项目清单和纸质申报材料请于申报截止日当天下午5点前送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逾期作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处理,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不受理网上未申报项目的纸质材料。
九、注意事项
1、各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和项目归口组织部门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并按一定程序做好项目筛选工作。严禁各单位将项目申报控制数简单分解,直接指定有关人员申报,限制其它科技人员申报项目,市科委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并予通报。
2、各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网上申报工作,并妥善管理申报帐号。
3、申请书必须从申报系统在线打印,只有带数字指纹的申请书纸质件才有效。
4、有关申报材料一经报送恕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5、其它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由市科委另行通知。
6、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中的违规违纪或不当行为,请直接向市科委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十、咨询电话
市科委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曾令果、沈丹、万勤67512626、67512869
市科技信息中心(网络技术支持):李善君 67515793
高新处:岑军波67513582
社发处:刘从军67512607
农村处:李军锋67606017
基础处:陈 杨67513101
纪检监察室:唐 勇67513692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