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县、四区、三大开发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安徽服务外包产业园、各服务外包企业及培训机构: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做好2009年度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09】44号),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将安排专项资金,对2009年度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相关业务予以资金支持(详见附件)。
为做好相关资金申报工作,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请相关服务外包企业及培训机构于8月1日前,登录www.fwwb.gov.cn(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网站填报相关材料,并向我局提出资助申请,同时提供相关材料。请各县、区、开发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安徽服务外包产业园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并协助做好2009年度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的申报工作。
联系人:刘梦龙;
电话:0551-3538695;传真:0551-3538684。
特此通知。
附件:(2009)79号附件1.doc
79号附件附件:1-4.xls 79号附件附件5: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材料审核部门意见表.doc 79号附件附件6:服务外包业务范围.doc
合肥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二OO九年六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