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我省高校在科技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2010年,省教育厅继续实行并完善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产学研合作项目立项制度。现就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类别为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5万元,项目由牵头高校申报,企业参与。
2、申报与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以及促进皖北和沿淮部分市县发展等密切相关的项目须经企业所在地的市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确认。
3、省教育厅对高校在2009年参加由省教育厅牵头组织的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巢湖市)和皖北区域(淮北市)两次产学研合作对接会上正式签约的项目,将单列指标评审立项。申请该类项目须经相应承办对接会的市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确认。
4、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5、请将填报好的项目申请书(模板见附件)于2009年9月10日前发至科技处 stm@ustc.edu.cn,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闵石头;联系电话:36065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