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度合肥市博士后研究人员 有关经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09]26号)和合肥市人事局、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合肥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博士后科研人员申请人才发展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合人办发[2008]216号),现就申报2009年度合肥市博士后研究人员有关经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报材料
1、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科研项目资助经费,应填写《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和同行专家签署意见,并提供申请经费报告、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证明、项目任务书等相关材料;此前已获资助再次申请的,须附原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尚未结题的不得再次申报。
2、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生活补助经费,应填写《合肥市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三份),并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博士后研究人员需提供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进站批件及三方协议。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博士后研究人员有关经费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8日。申报材料均报送至合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电话:0551—3538710)。
四、相关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在申报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同时要加强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相关经费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真正发挥其鼓励创新、促进人才成长等方面的作用。
附: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表.doc 合肥市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经费申请表.doc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