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经贸)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科高〔2009〕95号)要求,为做好我市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9年我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办法》(科高〔2006〕205号)的规定执行。 二、高新技术产品实行网上申报,企业登录安徽省科技厅网站(www.ahkjt.gov.cn)《网上申报》栏目的《高新技术产品申报系统》,填报《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报书》,同时报送由系统在线生成并用A4纸打印的纸质材料。申报纸质材料一式2份按时报市科技局高新处(政务新区政务大楼B座0717房间)。材料编写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勿用塑料封皮及塑料夹子等装订。 三、年内合肥市分两批集中受理,第一批受理截止期7月20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期10月26日。 四、高新技术开发区内企业申报材料报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2、《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办法》(科高〔2006〕205号)
联系人:戴兵 毛春宝 电话:35386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