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财政局:
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功能,进一步鼓励和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与应对危机的能力,根据《安徽省自主创新产品管理办法(试行)》(科计[2007]70)(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做好2009年安徽省自主创新产品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我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新兴产业培育计划,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的产品,特别是如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汽车、医疗器械、节能照明、创新药物、环保装备等有望纳入政府采购的自主创新产品。
二、基本条件
1、具备《安徽省自主创新产品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条件。
2、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新药证书、植物新品种证书等)。
3、产品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首(台)套产品、政府进行首购或订购的除外 。
三、提交材料:
1、安徽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
2、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可说明产品自主创新及知识产权状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等。凡属于联合申报或多个单位共同享有知识产权的,必须提交与产品技术归属及权限有关的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授权、合作生产、合作开发的合同或协议)。
4、属于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需提交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如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5、产品需要提交的环保达标证明。
6、省级以上法定检测单位提供的产品质量性能测试报告。
7、销售收入证明,首(台)套产品、政府首购或订购的除外。
8、其它相关辅助材料:
(1)技术证明材料。
(2)由省(部)级以上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若属中外合资,应附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股权结构;已获奖认定产品需附获奖认定证明。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市科技局负责项目受理,会当地财政局初审和推荐项目。相关材料和表格可到科技厅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ahkjt.gov.cn/index.asp。
2、各地在组织申报工作中,要认真、规范地开展产品推荐工作。在重视产品的创新性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同时,综合考虑产品日后为政府采购和用户使用,考虑企业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对拟推荐上报的产品进行论证和筛选,严格把关。
五、材料报送和截止时间
1、各市上报材料:项目报送函(科技局、财政局盖章);项目报送表,一式两份;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纸质材料于2009年10月20日前统一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2、咨询电话:省科技情报所 黄 进 0551-2655003
省科技厅计划处 谭海斌0551-2615636
附:1、
2009年安徽省自主创新产品申请表 .doc
2、
安徽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doc
3、
《安徽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doc
4、
《安徽省省级2009-201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doc
安徽省科技厅 安徽省财政厅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