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商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2009年度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09〕71号)、《关于2009年度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09〕72号)、《关于2009年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09〕73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使用和管理专项资金,经与北京市财政局研究,现将北京市支持商贸流通服务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2009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使用操作办法 2.北京市2009年度“双百市场工程”实施方案 3.北京市2009年度“双百市场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4.北京市2009年度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农村流通网络升级改造资金使用操作办法 5.关于落实2009年度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助的实施办法 6.北京市2009年度中华老字号传承发展项目试点工作方案 7.北京市“家政服务工程”实施细则 8.北京市推进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9.关于落实商务部开展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的实施方案 10.关于2009年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的实施方案 11.北京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实施办法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二00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