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科技局:
为进一步推动技术先进型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的提升,根据省科技厅、商务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的《安徽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现就做好我省2009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材料
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推荐表》;
2、企业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论述(1000字以上),提纲如下:
⑴企业的基本情况
⑵企业采取先进技术和研发活动情况
⑶企业提供服务、经营管理情况
⑷企业发展前景与规划
⑸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与竞争优势
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
⑺客户对服务增值性评价
3、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管理章程;
5、经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6、企业工作场所证明复印件(企业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7、相关资质证书(例如: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IT服务管理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ISO质量体系、人力资源能力P-CMM以及其它认证证书);
8、企业上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以及离岸外包收入表,企业上年度销售/服务合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协议书等材料,其中离岸外包业务需提供银行结汇或外汇收入核销等外汇收入证明(需提供总额占企业当年总收入50%以上的票据)、在岸外包业务需提供销售或服务发票(需提供与外汇收入核销证明总额之和占企业当年总收入70%以上的票据);
9、企业员工花名册(注明员工学历结构、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人员情况),企业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单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前5位高管简历;
10、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或研发能力佐证材料,如企业或产品的获奖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等。
11、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客户评价等。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
1、企业准备材料。企业登陆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完成注册手续,通过网络系统填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推荐表》,同时将纸质材料报送合肥市科技局。
2、初审。市科技局会同外经贸、财政、国税、地税、发改委依据《管理办法》,联合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加盖初审单位公章。
3、上报材料。市科技局将初审合格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2份及初审推荐意见2009年11月16日前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