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和《合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2009年度合肥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本市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组织; 2、在与本市企、事业单位技术合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市外、省外及境外个人或组织; 3、在科技成果转化及高新技术产业化中,为本市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应用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或重大发现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市科技进步奖: 1、科技成果在本市应用一年以上; 2、获得国家新药证书或农作物国审新品种的项目; 3、已授权的发明专利项目。 (二)杰出贡献奖: 1、候选人在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成果,带动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对推动合肥市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做出特别重大的贡献。 2、候选人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取得系列或者特别重大技术发明,并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带动该领域技术的跨越式发展,创造了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3、根据申报人所完成的科技成果进行综合评定,凡在申报前最近三个年度内,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1) 综合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上缴税额达200万元以上的项目;(2) 综合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上缴税额达250万元以上的项目;(3) 综合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推广应用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产品,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上缴税额比推广应用前增加500万元以上的项目;(4) 农业新技术推广、运用,实现年新增产值1亿元以上的项目。 (三)不得申报的项目: 1、国家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必须具备而没有取得相关文件的项目; 2、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国家级、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 3、存在技术实质性争议或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排序的非实质性争议尚无处理结果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要求 市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使用统一印制的《合肥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合肥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和相关文件从网站自行下载,网址:www.hfst.gov.cn)。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推荐书与主要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其中包括一套原件,并将电子版发至cjc@hfst.gov.cn,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必须一致。 (二)申报材料内容 1、杰出贡献奖: 主件:《合肥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附电子版) 附件:(1)杰出贡献的主要材料及其证明; (2)技术合作的主要内容,合作效果的证明及合作协议。 2、科技进步奖: 主件:《合肥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附电子版) 附件:(1)鉴定证书或其他形式评价证明; (2)技术研究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3)查新报告(2008年以后)及附件材料; (4)应用单位证明; (5)其他必须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1、推荐书主要完成人不少于10人,顺序与成果主要研制人员名单一致,且附主要完成人情况; 2、申报材料必须附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用户使用证明原件。 3、科技进步奖推荐书中项目简介内容包括:成果名称、完成单位、经济效益(2007-2009年新增利润、税收、节支、创汇)、项目概况、主要创新点、技术总体水平。字数不超过600字。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原则上由项目完成单位(或项目完成人)按行政隶属关系向有关推荐部门申报; 2、行政隶属关系不明确的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3、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组织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都需加盖公章)。各推荐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初审,集中报送市科技局。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剑, 联系电话:0551-3538657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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