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网站导航 邮局登录  
首  页 国家项目 省市项目 入会指南 广告服务 资料下载 产品中心
通知通告 相关政策 申报技巧 会员之家 成功案例 关于我们 软件开发
会 员 登 录  
欢迎入会,增值服务。
   
用户名:
 
密  码:
     
 申报会议通知  >>
招聘通知    
招聘通知    
招聘通知    
招聘通知    
关于开展《“十...    
  优惠政策  >>
关于实施鼓励外商投资企... 7-21
创业投资支持科技创新和... 3-12
上海市支持科技创新主要... 3-3
关于高质量发展资本市场... 1-26
北京市支持科技服务业高... 1-23
 会员网站  >>
  友情链接  >>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相关政策 >> 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2009/12/15 8:17:48 由:qs 编辑 阅读:1254
关键字: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咨询,国家项目,省市项目
  财税[2009]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联系我们 | 入会指南 | 加盟代理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邮箱登录 | QQ交谈 |软件开发部|


版权所有©安徽项目申报咨询网 2008-2021 本网站所有新闻﹑信息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主办:合肥琴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56号瑞景百花大厦A座2306室  邮编:230001 
 0551-62634611 62673691 E-mail:xjxdadi@163.com 
  当前在线:14人 访问总人数:12544350 人
          备案:皖ICP备190225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