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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申报2010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
2010/2/27 7:53:12 由:qs 编辑 阅读:922 关键字: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咨询,国家项目,省市项目 |
关于抓紧申报2010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市发改委、农委(畜牧局): 为提高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水平,转变饲养方式,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2010年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9000万元,用于我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0]380号)精神,现将项目投资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项目申报要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申报条件、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中央投资补助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拟报项目进行公示并确认无争议后上报。储备项目凡继续符合条件的优先安排。 二、项目安排 项目安排要突出优势区域,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模养殖场(小区),不得重复安排2007-2009年已安排过中央投资的规模养殖场(小区)。农垦及省直有关部门所属农场的规模养殖场(小区)实行属地申报。要按照“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安排项目建设内容,中央投资要优先安排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并达到环保部门相关要求,剩余资金可适当安排猪舍标准化改造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中央补助投资控制规模,原则上以安徽统计年鉴2008年生猪出栏量为依据。各地要突出重点,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补助档次和标准落实到养殖场(小区)。 三、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 按照限时办理、适当简化程序、强化地方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的原则做好申报工作,有关市农委(畜牧局)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于3月5日前联合上报省农委、省发改委,并提供Excel电子表格,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 省 农 委 袁伟 联系电话:2640441 省发改委 王蕾 联系电话:2602803 附件: 1、各市2010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中央补助投资控制规模 2、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格式和要求 3、农业投资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4、申报条件、建设内容、建设标准、中央投资补助标准 5、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 6、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项目投资计划汇总表 7、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二 〇 一 〇 年 二 月 二 十 六 日
主题词:农业 养殖 投资计划 通知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0年2月26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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