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度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的通知
各市林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安徽省森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省林业厅决定,2010年继续采取“公开申报、择优扶持”的方式,组织实施“十项急需实用林业技术推广项目”、“林业科技推广‘2111’示范工程项目”和“科技兴林致富示范户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1、十项急需实用林业技术推广项目。在现有成熟的林业科技成果与技术中,选择适合当地林业生产发展需要的科技成果与技术,同时选择一定规模的现有林作为技术推广示范林,推广应用所选的急需实用林业技术;对县、乡林业技术人员、科技兴林致富示范户、示范林技术施工人员和周边农户进行急需实用林业技术培训。
2、林业科技推广“2111”示范工程项目。主要是根据当地林业主导产业发展的需要,为优化当地速生丰产用材林、经济林的品种结构,提高林业生产技术水平,从外地引进林业新品种、新技术或新材料,或者对当地优质珍贵特产的林业新品种进行试验开发,建立相应的试验示范林,以筛选出适合当地自然地理条件、明显提高质量产量与效益、技术先进实用的林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
3、科技兴林致富示范户建设项目。根据当地林业生产和科技兴林致富示范户对林业实用技术的需求,聘请相关专家编写技术培训资料,举办技术培训班,对示范户进行技术培训;为参训的示范户购置必要的小型营林工具;对示范户家庭林业科技示范园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种苗、技术扶持。
二、项目投资
省林业厅对评审确定的各个项目安排5万元建设资金,同时要求项目申报单位或承担单位按1∶1的比例进行配套投入。项目申报单位要本着“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确定申报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与规模。
三、项目申报主体
各市林业局要组织市、县(市、区)包括省直管县林业局科技推广机构申报项目。每个市限报“十项急需实用林业技术推广项目”、“林业科技推广‘2111’示范工程项目”和“科技兴林致富示范户建设项目”各1项。
四、申报材料
县(市、区)林业局要与当地财政局联系,认真编制《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格式在安徽林业信息网上下载),联合呈文上报市林业局。市林业局初审后,于4月20日前报省林业厅科技推广总站,并发送电子文本至scq-328@163.com。联系人:佘诚棋,联系电话:0551-2633995。
五、项目审定
省林业厅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市林业局上报的项目材料进行评审,再经厅长办公会议审定,确定2010年度的“十项急需实用林业技术推广项目”、“林业科技推广‘2111’示范工程项目”和“科技兴林致富示范户建设项目”。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