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材料的提交和期限
1、材料提交地点:娄山关路55号新虹桥大厦11楼6号办事窗口。
2、材料提交截止日期:
2010年7月31日 担保资助及担保费率奖励项目
二、项目申报须知
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上海市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准备相应材料,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如下:
1、此次申报为2010年1月1日—6月30日发生的担保业务;
2、所有提交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提交的书面材料统一A4纸格式,并按顺序装订;
4、各单位对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1楼办事6号窗口——王孜卿 电话:52881304
财务处——濮磊华 电话:52881158
附件下载:
附件一-上海市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pdf
附件二-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表.xls
附件三-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