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办秘〔2010〕313号
各市科技局,有关科技企业孵化器:
根据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现状,为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孵化器从重硬件建设向提升软实力建设方向转变,提高孵化器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在“找、鉴、引、培、转”、科技成果转化和抚育创业企业成长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厅2010年度孵化器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重点支持孵化器能力建设,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本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资金计划采取以下三种方式支持孵化器孵化企业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的提升。
1、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在“找、鉴、引、培、转”机制建设,培育企业上做到“大吞大吐”,业绩突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2、以风险补助的方式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立创业孵化资金,引导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立“孵化器+风险投资”新发展模式。
3、采取新建孵化器适当补助方式支持2008年以来新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环境建设。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项资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
(2)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在专业服务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较好的工作业绩,擅长科技条件、科技咨询、技术转移和专业投融资等专业服务,专业特色明显。
(3)内部管理规范,运作机制灵活,团队结构合理,服务手段完善。除房租以外的专业服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3%(新建设孵化器除外)。
2、各类项目申报材料
(1)申请以奖代补项目须提交下列材料:
——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表(网上填报,网址:http://220.178.98.40/fhq_dcb,登录用户名及密码与孵化器季报系统一致),经市局网上审核推荐给省科技厅。
——孵化器绩效评价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风险补助资金项目须提交下列材料:
——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资金风险补助申报书;
——投资分析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
(3)申请新建孵化器运营补助资金项目须提交下列材料:
——安徽省新建孵化器运营补助项目申报书(附件3);
——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申报时间
各孵化器应选择一项适宜项目申报,不可同时申报多个项目。各市科技局负责对属地内孵化器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并于10月15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4份报送省政务中心二楼科技厅窗口(合肥市宣城路103号,联系电话:0551-2866635),电子邮件发369803123@qq.com。
联系人:科技厅高新处 王克 管荣生
电话:0551-2674421
传真:0551-2678620
附件:1、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考核表(网上填报格式)
2、2010年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资金风险补助项目申请书
3、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建项目申请书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