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网站导航
邮局登录
首 页
国家项目
省市项目
入会指南
广告服务
资料下载
产品中心
通知通告
相关政策
申报技巧
会员之家
成功案例
关于我们
软件开发
会 员 登 录
欢迎入会,增值服务。
用户名:
密 码:
申报会议通知
>>
招聘通知
招聘通知
招聘通知
招聘通知
招聘通知
浙江省
>>
关于开展2026年度浙江省...
4-19
关于开展2026年浙江省工...
4-19
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未...
10-15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
10-14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浙...
10-14
会员网站
>>
安徽创世科技有限公司
大地软件
友情链接
>>
---中央部委站点---
中央人民政府
国家发改委
教育部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
信息产业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家粮食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各省政府站点---
北京
河南省
陕西
山西
江苏
安徽
浙江
四川
山东
黑龙江
湖北
河北
福建
---国内各城市站点---
上海
天津
重庆
杭州
合肥
长春
南京
苏州
武汉
广州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省市项目
>>
浙江省
关于做好2012年新增省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2/1/28 4:49:14 由:qs 编辑 阅读:1285
关键字:
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咨询,国家项目,省市项目
各市、县(市)、萧山、余杭区发改委(局),省部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2年省重点建设计划的安排工作,确保我省有效投资的平稳增长,从即日起开始受理2012年新增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筛选、申报原则
(一)项目应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投资政策。
(二)项目必须具备重大性,投资规模大;具备引领性,对全省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具备先进性,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鼓励类、技术领先;具备效益性,项目的经济、社会、环境等综合效益高。
(三)项目应符合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应与省产业集聚区重大项目计划、省海洋经济发展重大项目计划、省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省工业重大项目计划等年度计划相衔接。
二、申报项目范围
申报的项目须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外商投资)项目。具体包括:
(一)交通、能源、水利、信息“四大网络工程”的重大项目;
(二)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的重大项目;
(三)产业集聚区、海洋经济、商贸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新区建设的重大项目;
(四)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政法、加强社会管理的重大项目;
(五)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减排、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重大项目;
(六)农业两区、培育小城市、城乡统筹的重大项目。
三、前期工作要求
申报省重点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达到必要的前期工作深度:
(一)对于审批类项目,必须已获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二)对于核准类项目,必须已获得项目申请报告核准;
(三)对于备案类项目,必须已经向投资主管部门备案,且已获得选址(规划)、环保、土地、能评等行政许可。
四、申报方式
由各市、县(市)、各省级部门、单位负责辖区内或行业内的2012年度新增省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按上述原则、范围和要求梳理汇总项目后,向省重点办报送申报文件,并登录“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系统”(http://send.zjinvest.gov.cn/zd/)按要求填写项目的详细信息。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是否属于浙商回归、央企合作、民营控股、海洋经济、产业集聚区、外商投资项目。各县(市、萧山区、余杭区)申报的文件,要同时抄送各市发改委。
五、截止时间
2012年新增省重点建设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4日。
联系人:孔德泉,联系电话:0571-87052713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重点项目 申报 通知
抄送:各市、县(市)、萧山、余杭区人民政府。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月16日印发
联系我们
|
入会指南
|
加盟代理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邮箱登录
|
QQ交谈
|
软件开发部
|
版权所有©
安徽项目申报咨询网
2008-2021 本网站所有新闻﹑信息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主办:合肥琴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56号瑞景百花大厦A座2306室 邮编:230001
0551-62634611 62673691 E-mail:
xjxdadi@163.com
当前在线:37人 访问总人数:13804012 人
备案:
皖ICP备190225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