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选择鉴证机构,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对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的相关规定,现公布我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供企业自行选择。省财政厅将继续受理核实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并定期予以发布。
附件:安徽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安徽省财政厅
2015年2月17日
安徽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