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规〔2015〕45号
各市、县(市)财政局,省农科院等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