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为营造创业创新氛围,激发创新活力,规范合肥市创业创新服务券管理,经市法制办依法审查登记,登记号为“HFGS-2017-120”,现将研究制订的《合肥市创业创新服务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合肥市创业创新服务券实施办法》。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