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院所及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科技工作管理与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公平性和公正性。经市法制办依法审查登记,登记号为“HFGS-2017-131”,现将研究制订的《合肥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合肥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
2017年11月8日
解读:《合肥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