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皖经信科技函〔2018〕74号
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做好2018年度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标准制修订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申报的行业标准项目须符合《中国制造2025》、《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5〕45号)、《安徽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皖政办〔2016〕38号)的要求。 (二)申报的行业标准范围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标准制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19个行业的行业标准,提出的行业标准项目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申报标准计划项目,要分轻重缓急,优先考虑我省产业发展急需的标准项目,契合现有标准体系。 二、申报重点 (一)突出《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兼顾其他传统产业发展。 (二)装备制造、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信息消费、两化融合等信息化相关标准。 (三)工业物流、工业设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相关标准。 (四)绿色制造、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等领域相关标准。 (五)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防尘防毒、个体防护等领域急需的安全生产规程和技术要求。 (六)军民通用标准。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按地域征集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汇总后行文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发kjc907@126.com。 (二)申报之前,企业需要和该标准归口的标准化技术组织进行沟通,了解标准的急迫性、创新性和国际性,掌握申报标准项目在体系表中的具体位置,确保标准项目的科学性。标准化技术组织需在企业申报的《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盖章。 (三)申报材料:《行业标准项目立项报告(函)》、《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申请表》(附件1)、《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经标准化技术组织盖章)(附件1)、《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说明》(附件3)。 (四)申报时间: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行业标准项目原则上实行滚动申报,每季度申报一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按要求完成申报工作。
附件:行业标准项目立项申请格式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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