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 按照我省“企业主体、产业布局、工程模式、集成推进”科技工作新思路的要求,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四川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川科农〔2006〕4号)和《四川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06〕63号),现就组织申报2007年四川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试点县及科技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要求 (一)试点县的遴选要求 1、科技工作基础较好,在促进县域科技进步、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及产业化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 2、财政科技投入较高,实施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有配套资金保障。 3、党政领导重视科技工作,具备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能按要求完成计划任务。 4、已纳入2005年、2006年国家及省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支持的试点县,不再推荐。 (二)科技项目的遴选要求 1、符合产业布局。项目要符合四川省科技富民推进行动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布局(详见附件1),紧密结合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需求,对周边县(市、区)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2、实行产学研联合。项目的实施必须实行产学研联合,试点县人民政府、项目依托的龙头企业、项目依托的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必须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详见附件5),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3、突出企业主体。项目的实施必须依托有实力的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龙头企业,企业原则上须匹配不低于省拨经费的项目配套资金。 4、技术先进可行。项目选择的技术先进成熟,并有相应的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单位。 5、坚持市场导向。项目市场前景好,能够调动和吸纳金融资金、民间资金、外资等投入,具有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项目运行机制。 6、促进民富县强。项目着眼于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带动广大农民增收致富,壮大县域经济,缓解县乡财政困难。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试点县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基本情况表、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3、4)及产学研合作协议。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要认真组织试点县做好申报材料的编制工作,加强指导与服务,确保申报材料质量。 (二)限额推荐 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所在市(州)可推荐1—2个县(市、区)申报,其他市(州)推荐1个县(市、区)申报。 (三)申报程序 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要严格按照遴选要求,认真研究,择优推荐,并于2007年3月10日前联合行文,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报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和项目预算进行评审,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批复立项,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2007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试点县和科技项目。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冯文帅 郭红,(028)84812031 84812080 省科技厅农村处 冯壮志 蔡红,(028)86729925 86729801 报送材料通讯地址: 成都市学道街39号省科技厅农村处,邮编:610016 报送材料电子邮箱:nczxgh@126.com caich01@sina.com
附件:1、 四川省科技富民推进行动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布局图.doc
2、 四川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doc
3、四川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基本情况表 4、四川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专项资金项目 预算申请表 5、四川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产学研 合作协议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二OO七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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